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猶記得剛與老公交往時,甜蜜歸甜蜜,理智的我總認為男生沒什麼真正好的,因此在通信的時候偶爾會露出不相信的口吻,但還是男朋友的老公回應我,讓時間來證明,會有例外的。
就這樣我們交往三年,其中有二年是遠距離。
我們談生活、談信仰、談戀愛、談兩邊的家人。
每天相約禱告15分鐘。
他為我付出一些,我也回饋一些,感情是一點一點累積起來的。
難過流淚的時候,他會陪伴我。
生氣受挫的時候,我會安慰他。
如果說,這是愛,那麼我們的愛是透過長時間的蘊釀慢慢生成的。
與父母間的愛,有時我覺得是任性的。
我讀大學的時候,欠缺生活費總是很自然地向爸媽伸手。
直到畢業後很久,我才知道那些錢是爸媽硬著頭皮標會標來的。
我才知道我住了20幾年的家,每個月都要繳房貸。
我才知道媽媽為了拉拔孩子們長大,衣食無缺,曾暗暗為生活費哭泣。
但是…..年少不經事的我,卻從來沒有體恤過父母,總認為這些都是理所當然的。
我爸媽不擅於言辭,他們不會將愛放在嘴巴上,甚至有時情緒一來,也會發在孩子身上,但經過這麼久,我才知道如果不是因為愛,因為捨不得,他們早就放手。
這份不放手的愛,是爸媽給孩子最深的承諾。
「後記」人與人之間來往首要尊重,我要的跟別人願意給的有差異,我不能說別人對我不好,否則就是強迫了。強迫來的果實不甜,先反省檢討自己,而非責怪別人對己不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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